实事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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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捧“皇马”丢失了自我也丢失了尊严

时间:2003-8-11文章作者:陈履生

  一场名为“龙马之战”的足球赛,就像夏日里突然出现的一场暴风雨一样,来势猛烈,声势强大,让人猝不及防,过后又留下稀里哗啦的许多问题。“龙马之战”作为以“体育”的名义为上演的一场闹剧,暴露了当代中国的许多问题。其造星、捧星、追星,可能是史无前例,这又多少有一点像当年文革的造神运动,只不过文革是政治性的,现在是娱乐性的。

  本来应该说和中国人没有太大关系的一个西班牙的甲级足球队“皇马”,怎么一夜之间就被恶捧成一个中国最时髦的神话。球是踢得好,但不就是踢球吗?也不至于把那个“皇马”恶捧成吸血的“蚂蟥”,一场球吸走了中国人1千多万人民币的血。这里不是心疼钱,问题是这一场球值那么多钱吗?如果说我等是外行的话,相信亚足联主席应该是一个专家,他在听说“皇马”向中国要那么多的出场费的时候,呼吁亚洲国家抵制“皇马”,而且表示坚决不看“皇马”。他是为了亚洲足球的发展。他是令人敬佩的。

  如果出了钱落了好也罢,显然这次“皇马”的北京之行得罪了参与抵制“皇马”的一些亚洲国家,也扰乱了世界足球市场的经济秩序。在那些急于开拓亚洲市场的外国人的眼里,“皇马”的中国之行是考验中国,结果中国成了一个暴发户的形象。这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形象,因为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种为人不敬的形象。

  有人把这件事情说得比较简单,仅仅看成是一种与体育无关商业行为。怎么就与体育无关了呢,这不仅仅是以“体育”的名义,而是与体育难以分离。文化和体育在当代都有商业化的问题,商业化往往反映了文化和体育自身的问题,不能因为是商业化就忽视它的危害性。

  在当代国际文化的交往中,如何坚守自己的文化品格,这是一个原则的问题。不能因为我们的足球踢得不好,就可以面对列强低三下四,卑躬到连球星住过的房间都不打扫,还要留到拍卖的时候让欣赏者感受球星原汁原味的“体味”,或者连以“中国”冠名的龙队的出场费都没有。也不能因为我们不如人家的船坚炮利,或不如人家的经济发达,就把人家的什么都说成是好的,就认同人家的艺术家之屎也是艺术。以现在有些人的态度,那些当年抵抗英法联军的先烈在九泉之下,是会诅咒他们的。中国人有“人穷志不穷”和“人穷志短”这两种说法,相信当代中国人自有选择,即使是商业化了,也不应该人穷志短。

  “皇马”的得势是因为造势,如果说引进“皇马”的公司造势是为了经济的目的,而那些专家们的造势就有点莫名其妙。“皇马”在昆明红塔基地时穿着足球短裤游泳,而没穿我们常见的那种三角式游泳裤,因此有记者“对此大惊小怪”,接着就有专家出来以自己的欧游经历和见闻写文章解释,“在西方,男人在公共浴池和游泳场游泳,永远都穿网球裤,只有专业游泳运动员才穿三角泳裤;女人在公共浴池和游泳场游泳,永远都穿三点式或两件式,只有专业运动员才穿连体泳衣。”对于这个问题本人没有发言权,但想到另外的问题,尽管中国人游泳的技能早就具有,但是穿专门的泳裤泳衣则是从洋人那里学来的,到今天至少也快有一个世纪的历史,怎么连穿什么泳裤泳衣都没有搞明白呢?而这个事情并不复杂,怎么要等到游泳是业余的“皇马”来了才发现不对呢?实际上这是不需要专家解释的,“皇马”不是也没有穿那正规的网球裤吗?如果按专家的解释,穿足球裤和三角裤都错了,也不能因为是“皇马”错就变成对了。

  那么,由此应该反思一下我们在文化上引进了那么多外国的东西,包括那些“双年展”、“三年展”,是不是还有许多弄歪了,因为文化上的许多问题远比穿什么样式的泳裤泳衣要复杂得多。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立场来看待,而不管是什么样的“皇马”,都应该理智地去认识。不能因为是洋“皇马”,非艺术就可以成为艺术。
  
-艺术研究-中国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