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银几两可解世间万千惆怅:小锭雅拾
时间:2021/5/14 12:06:24 来源:新浪收藏
预展时间
钱币
5月17日
上午12:00至晚8:00
5月18日
上午9:00至晚8:00
拍卖时间
机制币第一部分
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
机制币第二部分
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古钱 金银锭
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
纸币
5月21日(星期五)下午4:00
地点
北京昆仑饭店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
在现今的古装剧中,经常能够看到这样的场景,主人公在某家饭店酒足饭饱之后,随手将一个大元宝扔在柜台上,对店小二说一句“余下的赏给你了!”随后潇洒离去。实际上,这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清代以前,一锭五十两的银元宝,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寻常百姓之家,一个月的吃穿用度几两碎银便可以过得去,平时的日常开销,市面多使用铜钱。当时一两银子可以兑换到约一百枚铜元,一枚铜元,可以买大饼一个、油条一根,四枚铜元可以吃到一碗肉面,一些贫穷百姓甚至很难见到银子。彼时各省的官、商铸锭,除上缴朝廷的大额税款会铸成五十两一锭库存,其余大部分都采用十两以下形制。正因如此,今日所见十两以下的小锭,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种类极为丰富,造型各具特色,令无数银锭爱好者徜徉其中,藏无止境。另外,相较于沉甸甸的五十两大宝,小锭更方便携带,闲暇之时把玩于掌心,旧时的浮光掠影仿佛就在眼前。
今春金银锭部分,五光十色的各类小锭中,有诸多珍品可圈可点,特推介如下。
Lot 1089
清代直隶“大清行 公十足”十两银锭/GBCA AU53
“大清行”即大清银行,始建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原名户部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鉴于宋、元、明各朝纸币泛滥,信用尽失的历史教训,清政府强化了对纸币发行的控制。宣统元年(1909年),度支部规定大清银行须以九成现银作为纸币发行的准备金。次年五月,又颁布《兑换纸币则例》,拟定“大清银行应照发行纸币数目,常时存储五成现银以备兑换,其余亦须有确实之有价证券为准备。”
此锭即为大清银行作为纸币兑换准备金的库存现银。1912年该行停业清理后,库存银两几乎全数用于清还欠款,带有其行名的银锭,留存至今十分鲜见,公开拍卖尚属首次。
Lot 1104
清代“丹邑 魏记”三两槽锭/GBCA AU58
银锭铭文中的“丹邑”究为何地?目前尚无定论。查阅史料可知,历史上称“丹邑”的古地名不止一处。如甘肃丹噶尔,当时是该地区商业、军事、宗教及民俗多元文化交融的重镇,自西汉以来就有“丹邑”的称谓。再就是陕西龙驹寨(今丹凤县),当地的水旱码头、交通重镇,因南襟丹江水,北枕凤冠山,旧时也被称作“丹邑”。此枚槽锭从形制上看,更接近陕西铸锭风格,是目前仅见打有“丹邑”地名的银锭实物,国内外相关文献目录均未见记载,公开拍卖首度出现,当属槽锭珍品。
Lot 1116
清代陕西“统税局 统税局”十两圆锭/GBCA AU55
统税又称统捐,是清末征收的一种货物税,属厘金范畴。“统税局”则是负责征收统税的专门机构,直属户部。晚清厘金制度流弊丛生,中央与地方矛盾激化。《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为偿还庚子赔款,试图采取裁撤厘金改办统捐等办法,解决眼前的财政困难。所谓统捐,就是将货物从产地起运,在途径的第一个厘卡,一次性缴足沿途各卡所需缴纳的全部厘税,后面的各局、卡,只需查验完纳凭单,不得重复征税。如此一来,既可避免扰民,又可防止税吏中饱私囊,并节省各局卡之冗费。
然而,自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统捐开办以来,仅有厘金收数较少的陕西、甘肃等几个内地省份依令改办。而盛产土药的四川、湖北,以及厘金收益较高的沿海各省,害怕提高税率影响本地税收,迟迟没有实行。已改办统捐的几个内地省份,也因为创办新政耗资巨大,统税局每年所征税款入不敷出而陷入困境。鉴于此,清政府只得让权地方,令其自行征收税厘,户部插手地方税收的“统税局”很快名存实亡。
统捐因征收时间短暂,相关银锭铸额原本稀少,加之后世的熔毁改铸,留存至今已十分少见。此种“统税局”十两圆锭,锭型、戳式颇具陕西圆锭样貌,推测为陕西铸造,所见屈指可数,对于清代厘金制度及陕西地方财税史的研究,均具有宝贵的实物史料价值。
Lot 1119
清代山东“同昇银炉 土药 同昇银炉”十两银锭/GBCA AU58
十九世纪初,西方列强不断倾销鸦片,给中国社会带来深重危害,嘉庆、道光二朝曾多次颁布禁烟令。然而,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以及《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致使鸦片进口数量剧增。咸丰八年(1858年),清政府默许抽收洋药税厘,鸦片贸易正式合法化,人们将进口鸦片称为“洋药”,国产鸦片则称“土药”。由于种植罂粟的获利数倍于五谷杂粮,洋药课税弛禁,中国各地随即种植鸦片成风。至光绪初年,内地鸦片产量已远超进口,各省对土药的态度或禁或弛,多地还借洋药之名开征土药厘金。庚子事变后,巨额赔款令朝廷财政迫竭,不得已加重各项税课。土药税也因此一再加征,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收入。
虽然土药厘金征收数额巨大,但存世打“土药”铭文的税锭却发现极少,山东土药厘金税锭目前仅见“土药局”“土药”这二个品种,均为十两钱粮小宝形制,多由官方指派的“协祥银炉”代铸,“同昇银炉”仅有零星出现。
Lot 1121
山东“光绪年月 德州卫 匠许镛”十两钱粮小宝/GBCA AU55+
“德州卫”为明代卫所,始建于洪武九年(1376年),清初因漕运任务繁重而得以保留,是独立于地方行政体系之外的特殊行政编制。道光年间,随着海运兴起,卫所的漕运功能日趋衰落。咸丰朝太平军长期控制长江中下游地区,更使东南各省漕运卫所名存实亡。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朝廷正式下旨裁撤全部漕运卫所,德州卫亦在其中。此锭即为德州卫上解藩库税银,锭面打有卫所名称,是为了区别于地方州县的地丁钱粮,属山东税锭百不一遇的珍稀品种。
Lot 1153
湖北“宣统三年八月 新关”五两圆锭/GBCA MS64
“新关”即新堤常关的简称。咸丰七年(1857年),湖北总督胡林翼为筹措军饷,奏准裁撤了荆州常关越关,另在汉阳府沔阳州新堤镇设立汉阳新关,同治初年更名为新堤常关,简称“新关”。新关设立之初,由省府直接派员督监,光绪十二年(1886年)以后改归汉阳府管辖,主要对过往长江的商船征收竹、木二税,又称“竹木关”,每年所得税额甚巨。1931年,国民政府裁撤厘金,常关停征关税,新堤常关随之废除,前后历时七十余年。
此锭系目前所见年份最晚的新堤常关关税折银,造型与汉口开埠前后铸行的荆沙、汉潮锭趋于一致,锭面原光姣好,通体无伤,品种与品相均极为难得。
Lot 1154
清代“湖北下游 滇捐总局”五两圆锭/CCG AU50
出版:《银的历程——从银两到银元》,页154,浙江省博物馆编,文物出版社,2015年
展览:“中国钱币学会金银货币专业委员会会员藏品精粹展”,浙江省博物馆,2016年1月15日
清代东南各省较为富庶,少有驻军,边疆省份大多地薄民困,却因地处边防要塞而驻有重兵,地方财政收入与军费支出的不平衡,严重影响军队的驻防戍边要务。为保证军需供给,清政府在财政上采用协饷制度,来进行省际间的调济。云南系戍边重地,军政费用巨大,自清初就一直是协饷受拨省份,接受川、鄂、浙、赣、粤、苏等省的协拨。同治二年(1863年),云南爆发大规模回民起义,布政使岑毓英率清军大举挺进滇西剿匪,因筹措粮饷之需,奏请朝廷在重庆设立滇饷总局,又称“滇捐总局”,派遣委员前往各承协省份坐催协饷,领饷后即由商号汇解至重庆,再经滇饷总局转解云南。此锭即为湖北省下游地区对云南省的协饷银,属湖北税锭稀少品种。
Lot 1164
广东“咸丰元年 粤海关 咸丰元年”十两砝码锭/GBCA MS60
来源:民国时期陈氏旧藏
康熙十九年(1680年)开山东海禁后,二十三年(1684年)再开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省之禁,并在松江、宁波、漳州、澳门设四海关,制定关税则例,对进出口货物课以税收。其中,设在澳门的粤海关业务最为发达,由户部授予海关监督权,委托其管理中外贸易事宜。鸦片战争以前,粤海关可以说是中国全权管理对外贸易的行政机关。此枚粤海关税锭,由鸦片战争以后本地商帮出口货物的关税销铸而成,作为中国海关税锭重要品种,历来为藏家所珍视。
Lot 1165
广东“嘉庆五年 监饷 五月源昌”十两砝码锭/GBCA AU50
出版:《丽庄藏中国银锭》,页129,图333,左京华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方鏪考》,页138,戴学文著,波多西工作室,2020年
银锭上的“监饷”铭文,以往多被误读为“盐饷”,然而“盐”字无论繁、简体,均与“监”字的差距甚大。经收藏界最新研究考证,“监饷”之“监”,全称捐监,是明清时期的一种捐纳制度,即通过向朝廷捐纳银米,取得国子监监生资格。而“监饷”之“饷”,应为本省军费或协饷。查清代协饷制度可知,东南协济西北乃是当时常态。广东富庶,每年奉旨协济他省之饷银数额巨大。此枚打有“监饷”的砝码锭,即是广东省将捐监银两用作本省军费支出,或作为协饷拨济他省的实例,品种十分罕见,对于清代捐监制度的研究,具有极高的实物史料价值。
Lot 1169
清代广西“迁江县课”五两单槽锭/CCG XF
广西通行银锭主要为砝码形,因与滇省相邻,在长期的商贸活动中,二省铸锭风格互有影响。为便于与广西的贸易结算,云南当地铸有少量广西砝码锭型的银锭,而广西采用云南形制铸造的银锭,却前所未见。此枚“迁江县课”税银,属典型的云南单槽锭型,迄今形单影只,仅此一枚,国内外相关文献目录均未见记载,首次现身于公开拍卖,必受藏家高度关注。
Lot 1170
清代福建“六年九月 建安县 戴恒升”十两圆锭/GBCA MS60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海禁开放,福建沿海中西贸易逐年增加,西班牙、荷兰等外国银元随商船源源不断流入省内,成为当地主流货币,银锭在民间已较少使用,铸造量锐减,旧锭大多回炉改铸,只有藩司、盐道与海关等上缴税项,应朝廷之命还以银锭形式起运。到了清末,即便是税银,也因纹银短缺而逐渐改用洋钱,银锭在福建随之绝迹。因此,留存至今的福建银锭少之又少,而且,基本都是在咸丰以前铸造的。
此枚十两“馒头锭”系建安县上解藩库的税银,虽然该县自古即是福建白银的重要出产地,但打其县名的银锭却所见极少。特别是清代打“建安县”名的“馒头锭”,目前国内外相关文献目录均未见记载,公开拍卖亦仅此一枚,当属闽锭难得珍品。
Lot 1180
清代四川“大滇边”十两圆锭/大唐评级 93分
来源:川锭博物馆集藏
清代盐法基本沿袭明代盐政,实行官督商销制。盐商须先向政府缴纳引税,才能前往掌管盐务的运盐使司请领盐引,然后,再凭盐引到盐厂购盐,并将所购之盐贮存在“岸”,即盐的运销地。云南、贵州二省销售川盐的区域统称边岸,云南边岸又称滇岸,主要指昭通、东川二府行销川盐的区域,前者称“小滇边”,后者称“大滇边”。此锭即为川盐销往东川府时,盐商缴纳的盐税折银,属川白锭稀有品种,通体散发温润银光,戳记完整清晰,保存状态极佳。
Lot 1183
清代四川“洪雅县 当面打针”十两圆锭/大唐评级 93分
来源:川锭博物馆集藏
此处之“打针”并非医院的肌肉注射,而是指在银锭上钻出一个小洞,探验内部是否有夹心或杂质。清政府对各省铸锭的成色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平色不一,加之称量货币的自身缺陷,交易过程中,缺斤短两或成色不足之情形时有发生,甚至有不良商家铸造劣质银锭从中牟利。为避免因银锭成色参差而引起的纠纷,少数银铺将“当面打针”“当面针剪”“当面过针”等戳记直接打在银锭之上,意为所铸银锭保证成色,若有疑虑,可当面验色。打有此类戳印的银锭,一般都是民间商锭,此枚身为洪雅县地方存留银,盖有此类戳印,甚为少见。
Lot 1273
清代“喜 喜 囍 喜 喜”五两吉语方锭/GBCA MS63
此锭采用少见的江西方宝锭型,铸造精致美观,四圆一方五个戳记皆完整清晰,寓五喜临门之美意,系旧时民间殷实之家委托银楼特别打制,用作女子出嫁时的压箱物或婚庆礼金。通常所见,多为一字一戳的一两小锭,重达五两非一般规格,铸额无多,实乃吉语锭热门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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