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ISC”是什么?

时间:2002-4-27文章作者:cnartw.com
  (上图为中国美术馆内一个展厅门上的通告)

  有一位已经退休的画家给我寄来了一本他近期出版的画册,里面附了一张复印的个人简历,其中有一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ISC艺术品价值评审”,显然,在这里通过“ISC”评审成了某种成就的标志,就好像司空见惯的标榜入选某种名人大词典一样。而这里还有一个表面上的权威性,就是国字头的××部的招牌。但是,有谁知道“ISC”是什么?限于孤陋寡闻,一时难以知晓。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几个字眼了,可是这一次却激起了我想了解个究竟,以便见闻和认知与时俱进。

  于是,我在网上查到了“关于继续开展ISC评审工程体系系列活动的通知”,这是致美术家和书法家的通知。通知的一开始毫无例外地叙述了这一“工程”的宗旨——“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中国美术事业,培育和规范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宏观上协调中国美术家、书法家创作的艺术品价值评估办法,切实从根本上维护艺术家的合法权益,树立艺术家的经济价值形象,提高中国艺术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如果仅就宗旨看,这一不管是叫“工程”还是称“活动”的“ISC”是没有什么毛病的,因为,从宗旨上还看不出这个“ISC”具体是干什么的。可是往下问题就来了,“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我们聘请了国内艺术界最具权威性的艺术家组成了评审专家组,经过闭卷模式的初评、复审、终审后,逐一确定了每个参评书画家的作品价值。”原来,这是请专家评审书画家作品的价值。这一下子就让人懵了——有哪些专家有能力评审书画家作品的价值?文本中没有说明;而他们又是如何评价书画家作品的价值?文本中也没有说明。毫无疑问,这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独创。

  现在有很多虚拟的事情,网上虚拟的事情常常让身处现实世界的人成为一种解脱的方式,因此,有许多年轻人乐此不疲。但是,这个宗旨既有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有“繁荣中国美术事业”,并冠以“××部”的头衔,可能就不是什么虚拟的事情。实际上也不是如此。因为参加评审的人要交证书费20元,“另加作品价值0.5%的代理费,10幅以上作品进行一次申请”。而到目前的统计,“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以及中国文联、各大艺术院校等国内最具有权威性的艺术团体的有关负责人及会员等大多参加并已通过了ISC艺术品价值评审。”如果统计中的“大都”以一半计的话,全国美协会员算3千人,全国书协会员算1万人,那么,证书费就是26万元;而他们的作品的平均价格如果是1千元,那么,代理费就是65万。接下来还有与媒体的合作,“××报整版收取6000元人民币,1/2版3200元,1/3版2160元,1/4版1600元;××杂志整版收费5000元,1/2版2500元,1/3 版1800元。”显然这是一笔巨额的收入,但愿税务局能看到此文——如果不吹牛,国家能够获得一笔税收;如果吹牛,让吹牛也要上税。

  无疑,“ISC”的宗旨是虚拟的,而盈利是现实的。但国字头的××部不明不白地卷入其中就有点让人费解了。
  
-艺术研究-中国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