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实油画问题提纲(二稿)(1)



时间:2006/5/9 12:55:33

(一) 问题的提出

    中国油画学会定于今年举办《精神与品格--中国当代写实油画研究展》,为此在去年6月、11月、12月多次举行了筹备会议。学会换届后的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专门就此研究,大家认为先有必要对于写实油画及其在当前我国油画中的状况作些研究,求得一定程度的共识。这个提纲初稿就是在多次会议的基础上按这个要求提出的。油画学会于1月间在发出征集展览作品启事时曾将初稿附发参考。但初稿在匆促间成文粗糙。事实上,这本来就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由于它触及绘画的根本,又在画史上的演化过程中形态繁出,理论纷杂,难以搞清楚,以至人们涉入时往往不免陷入“治丝愈棼”的困境。但是另一方面,不断推进艺术的实际需要又总是促使“老生常谈”,人们反复不厌地研究它,其所突出的问题也就因具体语境而异。所以我们的态度是力求为了针对今日需要在认识上有所深入,而并不企图作彻底的解决。为了准备和配台4月的学术研讨会,我们对初稿作了大修改。现在是二稿,再度提供研讨的参考。


(二) 释名

    “写实”一词是外来术语的译名。译名的来源考证从略。它很简要,但在实际使用上往往产生歧义,分歧的产生主要由于它指称两个方面。一方面指绘画的方式(或手法),从观察、构思到落实在画面上的操作与结果  都以可认知的客观事物形象为依据,由此出现画面外观实象性的特征。(实象也称“具象”,以与“抽象”相区别)。另一方面指绘画的内质,重在以反映自然和社会生活的真实性为基础,又同时重视内涵表现的现实性精神。这个方面所指的意义比前者更全面和深入,一般地被视为创作方法,在这样指称的时候,就常用明确的“现实主义”这个术语,(“写买主义”则与“现实主义”只是译法的不同)。这两个方面是互相联系又有区别的。

    辞书上一般都指出这两个方面。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的“写实主义”辞条中指出:它在西语中往往包括两个含义:“①指艺术的创作方法;②指艺术的写实手法”。(辞条作者:钱景长)国外英文本梅耶氏(Ralph Mayer)所编普及性的《艺术术语与技术辞典》(有中译本)中的“写实主义”辞条说:“1、一般指对人物、实物或自然景色作非曲解和非风格化的描绘。此名称有时也用来表示再现性的或客观性的绘画,以区别于抽象绘画,虽然在此情况下用现实(Reality)比用写实主义更不易引起混淆。”“2、约在1850年至1875年法国的一个美术运动。……19世纪的写实主义以直白的甚至习俗的日常生活图景对抗浪漫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绘画的理想化题材”。还有在英文版《20世纪绘画中的写实主义》一书中,作者指出:对写实主义一词的解释不清,是由于绘画发展中的语境变化和作品各异,以致使之“跟历史一样复杂”。在这个基础上,书中提出,此词含义有“二重性”(Dualism):“可以表达一种对社会的东西的强烈意兴,或是对可视物象的东西给予有力的专注”,其要点放在社会的(Social)与可视的(Vsible)的关系上,并说:“并不相互排斥,但画家各有侧重”。新版英国美术大百科辞典中则在此条下集中地只讲19世纪中、晚期的“现实主义运动”的理论与历史。

    我们可以大体上采用以上这类双义的解释。由于我们习惯于在美术学研究上作形式与内容二者的分析,不妨认为:一义重在形式上,“写实”是“具象”的(Figurarive)和“再现”的(Representative)形式:一义重在内容上,它主张以社会生活为主的真实反映和与这种反映相结合的尊重现实的精神,在这样使用时就可以明白地称“现实主义”。当然必须说明,艺术作品的形式与内容总是分不开的。

    这是一种释名法。我们还可以再进一步考虑。先介绍一种观点。著名的后现代文论家詹明信在阐述现实主义的时候引申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符号系统模式。结构主义对艺术作品分析的一般模式是把作品当作符号系统而分为“能指”(Signifier,或译“指符”)与“所指”(Signified,或译“意符”)这两个方面,而詹氏认为,还有一个第三者“参符”(Referent,指语言所指涉的事物、对象),由于它在语言学中无足轻重而被人们疏忽了。但他却认为,“参符”是“能指”与“所指”都指向的外在物体、“外在客体世界”。他并且强调,这正是“现实主义时代”出现的新东西。这种新说也许可以使我们联系到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言、象、意”三者之间的关系.正好彼此都有三项一一对应。是不是中外古今的人们都曾注意到物象的东西在“任何有意义的语言行为”(把绘画也当作这种行为)中的作用?如果“言”(能指)是指语言形式力面,“意”(所指)是指内质方面,那么“象”(参符)正好是兼跨在形式与内质或能指与所指之间的东西呢?这也许可以是研究写实油画特有的途径。

    对“写实”释名之所以重要,特别是因为在我们自己的艺术生活中它往往被混用了,以至人们在各自使用时所指的不是一个东西,甚至产生“指鹿为马”般的现象,搅乱了。偏向有几种:或是把具象再现画法的作品都当作“现实主义”,或是把现实主义当作“唯一的方式”或“最好的方法”,甚至曾把美术史解释为“现实主义与反现实主义的斗争史”,或是由于对独尊写实发生反感而至今对写实和现实主义表示冷淡,又或是与这种冷淡相对立而对各种各样不同的写实都当作“真、善、美”一古脑儿表示好感,如此等等。种种争议几乎都与此有关。针对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妥善地和恰当地分辨是必要的。为什么要“恰当地”呢?因为上面说到围绕着“客观真实”这个问题,特别在绘画这个行当里的历史悠久、变化繁多、派别林立、至今也还在发展中,实践之复杂远不是理论界定所能彻底弄清的。所以我们上次会上又提出了“不能太明确边界”的主张,这是实际而稳当的。

    因此,释名的做法也许又可以考虑采用三个不同程度上的术语:一、“具象——再现”,作为看和画的方式、语言形式方面。这里“具象”不一定是“再现”的,例如埃及的壁画形象、中国传统的具象,还有诸多西方现代具象。“再现”的专指意义更清楚,它指按照眼之所见的事物关系来处理具象,例如文艺复兴的透视法以后的一般“写实”绘画。这两个术语可以视需要而单用或并用。当然,如上节中所说,“具象”这个东西可能有不单指语言形式的意思。二、性质清楚的“现实主义”,不单指19世纪的现实主义,而兼及其前其后大致相近的创作方法,但也不宽泛无边。三、介乎两者之间而难以分辨的时候就模糊一点,叫“写实性”,大约可当作风格意义看。这种模糊不但在历史研究上难免,现在更多。有这么一个中间的东西,可能使我们有某种宽泛的回旋余地。这样把方式(具象、再现)、风格(写实、写实性)和创作方法(现实主义)三者连成一串,也许可以比上面的二义说更清晰些。下文基本上是这样试用的。

    附带涉及一些问题。不宜随便用西方规范来解释中国传统绘画,但可以从中西异同比较中得到启发。中国古代没有(很少?)“写实”的提法,但画论遗产中的“写生”、“写意”、“写真”等都深刻地揭示了创作主体与客观真实之间的奥妙,有助于我们创研的推进。“写”在中国有独特的意义,即绘画中的书法性,外文中有“绘”(Painterly),是涂抹、刷的意思,只似约略相近。“意象”是中国独特的文艺美学范畴,外国所无,没有准确的对应译法。英文文艺理论中的“Imagery”一词从“Image”(形象)一词派生而来,中译文常见作“意象”用。从艺术的原则意义上说,一切绘画形象的东西都应该是“意象”,从而单独造出一个“意象绘画”这样的词而与“写实”、“抽象”等相分野恐怕是多余之举。但是,积极地从各种角度探索油画在写实和现实主义一路上有中国特色的发展,应该不受理论术语之类的限制。 

(撰稿人:学会艺术委员会  钟涵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