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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画(文章)
- 时间:2005/9/9 14:26:20
吴冠中
二十年前我住在前海北沿时,附近邻居生了一个瞎子婴儿,我看着这双目失明的孩子一天天成长,为他感到悲哀,他将度过怎样的一生!我想,如果这孩子是我自己,我决不愿来到人间,但父母总是珍惜自己的小生命,千方百计养育残疾的后代。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当会体会到父母对孩子的心情。学生时代撕毁过大量习作,那是寻常情况,未必总触动心弦。创作中也经常撕毁作品,用调色刀戳向画布,气愤,痛苦,发泄。有时毁掉了不满意的画反而感到舒畅些,因那无可救药的“成品”不断在啮咬作者的心魂。当我在深山老林或边远地处十分艰难的条件下画出了次、废品,真是颓丧之极,但仍用油布小心翼翼保护着丑陋的画面背回宿处,是病儿啊,即使是瞎子婴儿也不肯遗弃。
数十年风风雨雨中作了大批画,有心爱的、有带缺陷的、有很不满意但浸透苦劳的……任何一个探索者都走过弯路和歧途,都会留下许多失败之作,蹩脚货,暴露真实吧,何必遮丑,然而,换了人间,金钱控制了人,进而摧毁了良知和人性。作品于今有了市价,我以往送朋友、同学、学生、甚至报刊等等的画不少进入了市场,出现于拍卖行。50年代我作了一组井冈山风景画,当时应井冈山管理处的要求复制了一套赠送作为藏品陈列,后来我翻看手头原作,感到不满意,便连续烧毁,那都属于探索油画民族化的幼稚阶段,但赠管理处的那套复制品近来却一件接一件在佳士得拍卖行出现。书画赠友人,这本是我国传统人际关系的美德,往往不看金钱重友情。郑板桥赠友之作并不少,他那篇出色的润笔词我是当作讽刺人情虚伪的鲁迅式杂文来读的。
艺术作品最终成为商品,这是客观规律,无可非议。但在一时盛名之下,往往不够艺术价值的劣画也都招摇过市,欺蒙喜爱的收藏者,被市场上来回倒卖,互相欺骗。我早下决心要毁掉所有不满意的作品,不愿谬种流传。开始屠杀生灵了,屠杀自己的孩子。将有遗憾的次品一批批,一次次张挂起来审查,一次次淘汰,一次次刀下留人,一次次重新定案。一次次,一批批毁,画在纸上的,无论墨彩、水彩、水粉,可撕得粉碎。作在布上的油画只能用剪刀剪,剪成片片。作在三合板上的最不好办,需用油画颜料涂盖。儿媳和小孙孙陪我整理,他们帮我展开六尺以上的巨幅一同撕裂时也满怀惋惜之情,但惋惜不得啊!我往往教儿媳替我撕,自己确乎也有不忍下手的隐痛。画室里废纸成堆了,于是儿媳和阿姨抱下楼去用火烧,我在画室窗口俯视院里熊熊之火中飞起的作品的纸灰,也看到许多围观的孩子和邻居们在交谈,不知他们说些什么。画室里尚有一批覆盖了五颜六色的三合板,只能暂时堆到阳台上去,还不知能派什么用场,记得困难时期我的次品油画是用来盖鸡窝的。
生命末日之前,还将大量创作,大量毁灭,愿创作多于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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