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新闻 >滚动新闻> 正文

刘曦林:“艺术学徒”的传承与坚守

时间:2023/8/24 21:35:34  来源:中国文化报

南粤木棉红(国画)2019年刘曦林

  作为美术馆人,他起草了我国第一部《美术馆工作条例》,为中国美术馆学的学科研究和工作实践奠定了基础;作为美术史论家,他主编了新中国第一部美术年鉴,为百年中国画展撰写了导论,他的著作《20世纪中国画史》获得第二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一等奖;作为书画家,他的书法苍劲有力、别具一格,他的国画笔墨雄阔、天工清新……这便是在理论与实践领域一舟双楫的刘曦林。

  近日,“师道——刘曦林艺术承传谱系展”在北京海淀美术馆开展。展览共展出了300余件书画作品、200余件艺术文献以及几十帧珍贵影像资料,系统地梳理了美术史论家、书画家刘曦林从艺60余年师道承传关系的脉络,用艺术档案与艺术作品并陈的展览形式充分展示了刘曦林艺术承传的师道体系,亦可从中一窥中国画百年来演化的轨迹和多样途径,并引发对中国画未来与前途的深入思考。

  刘曦林生于1942年,是山东德州临邑人。他年少时就喜欢诗文、书画,1957年在济南一中求学期间,受蒙于我国近现代画坛耆宿张茂材。对于刘曦林来说,张茂材是他的“第一偶像”,张茂材提倡写意的艺术理念,也深刻地影响了刘曦林的一生。即使后来升学之后,每逢周日他还是去张茂材家补课,并认真做笔记。刘曦林对张茂材感情极深,对其作品更是如数家珍。“张茂材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之一,他教过季羡林、宋平、阴法鲁、黑伯龙、单应桂。张老师常说中国艺术要讲余味,要有言外意,写垂柳是‘绿树拂风扫地理’,写红荷是‘倒提朱笔点天文’,这样的诗句,一般的文学家也写不出来啊!张老师画的鸭子,鸭脖子都空着,多么精彩!”刘曦林说。

  1958年进入山东艺术专科学校后,刘曦林精心习画,遵于希宁、关友声、黑伯龙、张鹤云、李振才诸师教导,注重全面修行,从此美术实践与史论双修成为刘曦林从艺几十年的治学宗旨。也是在这一时期,他开启了文字生涯的起点。彼时的刘曦林主要负责学校艺术壁报《艺术学徒》,为了办壁报,他经常撰文写作,不时有文章刊登,也定期刊登老师和同学的艺术心得和美术作品。

  漫步展厅,已泛黄的张茂材手写的学术报告、黑伯龙的水墨小品、于希宁的15尺长卷,还有大量的书信、作业和批语……都由刘曦林精心保留至今,这源于刘曦林的细心勤勉,也出于他对老师的尊重和想念。“从中学开始,彼时上课的笔记、课本、文档、画作,甚至老师的片纸只字我都一直收藏着,这些对于研究我个人的艺术和学术,研究美术历史演进、研究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都是很好的材料。我在梳理这些材料过程中又得到了一种新的认识,对研究文化、总结艺术规律都有启发。”刘曦林表示。

  人生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1963年,刘曦林从山东艺术专科学校毕业,他没能如愿继续留在恩师身边学习。他不远万里奔赴新疆任《喀什日报》的美术编辑,虽然离家万里,但仍笔耕不辍。担任美术编辑的他,除了写美术字、绘制报头题花,还兼任一些文字、摄影的工作。此外,他还通过速写将笔下新疆少数民族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十分生动,让人过目难忘。在刘曦林看来,这些宝贵的经历为其日后研究美术理论和美学思考奠定了坚实基础。“1963年起在《喀什日报》担任了15年美术编辑,通过接触当地少数民族,熟悉了当地的历史、艺术等,为日后撰写新疆美术评论以及《黄胄与新疆》《司徒乔与新疆》等文章奠定了基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仅是艺术创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史论研究贴近人生、深化人文内涵的必要修养。”刘曦林说。

  正是因为前期的韬光养晦,才有了后期的厚积薄发。1978年,刘曦林作为第一届研究生考入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以美术理论兼中国现代美术史为研究方向,真正开始了他美术史论的研究生涯。他先梳理了国内外有关现实主义艺术的理论,又撰写了《肖像画艺术散记》,然后深入到了蒋兆和的艺术世界,并顶住压力毅然将《流民图》作为其毕业论文的选题。经过缜密地考证、研究分析,刘曦林提出了对这一重大艺术史现象的3个评价原则:首先要看作品本身的内容;第二要看作品的社会效果;第三要看艺术家一贯的艺术倾向。经过刘曦林的研究,这件在当时引起巨大争议的巨制如今已成为中国美术馆的镇馆之宝之一。

  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后,刘曦林一直在中国美术馆从事研究工作,多年任研究部主任。学生时代养成的苦学勤勉、细致专心的习惯一直保留至工作时期,正是这种工作态度让他在学术上硕果累累,尤其是他于2012年5月出版的《20世纪中国画史》,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影响深远。

  跨越一个甲子的耕耘使刘曦林成为中国美术史上不可忽视的一环。如今,迈入耄耋之年的他谦虚地将自己称为“艺术学徒”,“艺无止境,到今天我还称自己为‘老艺术学徒’或者‘艺术老学徒’,因为我要当一辈子的学徒。”刘曦林说。

版权与免责声明: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版权归原网站及作者所有;本站发表之图文,均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大众鉴赏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或不良信息内容,请您告知(电话:17712620144,QQ:476944718,邮件:476944718@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