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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第十三届)上海艺术博览会“当代陶瓷艺术家提名展”即日起接受报名申请



时间:2009/7/6 14:18:11 文章来源:中国艺术品网 

和悦瓷鸣——郝志雷-飘渺系列

和悦瓷鸣——郝志雷-飘渺系列

1、概要

  上海艺术博览会是享誉世界的艺术展会,亚洲最著名、最大的艺术博览会,已经成功的举办了十二届。他以保护及推荐中国本土国粹艺术陶瓷为己任,同时推荐及包装新人是各大艺术展览会的惯例,继2007年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两届陶艺新人推荐展的基础上,今年9月9日上海艺术博览会还将在特定区域筹办“上海当代陶瓷艺术家提名展”。对参展作品的艺术水准要求更加严格。其目的是,通过展览为我国陶瓷艺术的发展提出一个正确导向,并通过这个平台不断推出一批批优秀的陶瓷艺术家,使中国传统陶瓷艺术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2、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  期:2009年9月9日至9月13日
展览时间:9月9——12日    10:00—18:00
     9月13日          10:00—17:00
展  馆:上海世贸商城(中国上海市兴义路99号)

3、艺术评审委员会

  邀请我国著名艺术家秦锡麟、陈淞贤、何炳钦、柯和根、徐朝兴等教授组成。

4、参展对象及作品种类

  年龄在45周岁(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青年陶瓷艺术家,不限地区、学历、均可申请参展。作品种类为传统艺术陶瓷,现代陶艺,艺术化的日用陶瓷,每人限送3-5件。

5、展出规模及展厅布置

  展出作品60件,位于三楼东厅部分展厅,作品全部采用豪华陈列式布展,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光源照明系统。

6、工作进程

①作者自愿报名,填写申请参展表,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
②递交参展作品彩色照片(每人选送3件,照片不小于6寸)。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0日。
③专家评审提名,确定入选作者名单,撰写提名理由。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前。
④入选作者送交入选作品反转片、格式合同到组委会。
⑤入选作者送交作品到上海组委会,时间为2009年9月5日之前。
⑥专家评审出优秀提名奖,时间为2009年9月8日.
⑦展出:9月9日——9月13日
⑧撤展,作者取回作品,2009年9月13日17:00时后。

7、入选作品审核

  凡申报参展的作者,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经展览艺术委员会评审,凡被提名参展的作者,均由组委会寄发“参展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本组委会对参展作品及其相关资料拥有用以非赢利目的的宣传权利,有权禁止不符合要求或与申请作品不符的作品参展,相关损失由参展人自行承担。
入展作品由组委会和作者协商出售底价及有关具体事宜,并签署协议。

8、宣传及相关服务

  组委会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互联网资源,向海内外的收藏家、评论家介绍本届展会的情况和参展人及其展品的相关信息。展会开幕前晚举行由收藏家、艺术家、评论家参加的预展。

9、后续活动

①编辑出版2009(第十三届)上海艺术博览会作品集。附专家、评论家提名理由,作者简介。
②在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东方卫视、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文汇报、新闻晨报等媒体对优秀作品进行报道。

10、参展作者义务

①作品往返运输费、保险费自理。
②这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筹办经费由热情支持中国陶瓷艺术事业的企业家赞助,为了回报赞助商,获奖作品将无偿捐赠给赞助方,作者应积极配合。(特别提示)
③未获奖作品退回。

11、知识产权

  参展人保证参展作品、售出作品、向组委会提交的一切图形文字资料,不构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如组委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因此遭受损失的,组委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参展人承担组委会为此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12、保安

  为维持现场秩序,从布展日到撤展日,展厅与展区将由保安人员24小时守卫。在展期内无组委会印制的出门证,则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方式携带展品出展厅。

13、法律效力

  参展人向组委会递交参展申请表,即视为已经无条件接受本细则约束,本细则始终对展商与组委会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对关于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而发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各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裁判。

14、联络方式

权力机构:上海艺术博览会“当代陶瓷艺术家提名展”
地  址:上海市石龙路345弄3号1号楼2楼
联 系 人: 钟  鸣
电  话:021-63242623   60901770
传  真:021-62181351
电子邮件:zqntctmz2007@163.com或heyueciming@163.com
网  址:http://www.sartf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