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赈灾看艺术NGO建设的必要性



时间:2008/5/23 10:25:07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赈灾掀起了全民慈善的狂潮。

  朋友马咏梅在我的博客中留言:“其实真应该建立一个艺术家慈善基金会(艺术NGO),艺术家应该用自己特有的感召力,作出自己的贡献。”

  其实很早我就开始关注艺术NGO的建设。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的缩写,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这几年,我陆续接触了环保NGO、扶贫NGO、妇女NGO等。突出的感觉是:艺术没有NGO。而且现有的其他NGO,无一例外都面临组织能力薄弱、人才奇缺的问题。

  当然,作为NGO的组织首先要解决定位问题,其次是人员。没有明确目标的组织是很难把工作做到位的,而组织能力薄弱则受制于资金缺乏:有没有钱,有多少钱,谁来花这个钱,以及项目的管理模式直接决定NGO运营的好坏。

  事实上,雪灾的时候我就想组织捐款。当时强烈地感觉到,艺术界应该有专门的慈善基金,不能有事了才着急,而应该未雨绸缪,永远都该有长效的考虑。

  这次,我的感触更深刻。我先后联络了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包括中华慈善总会和一些艺术名家,他们给我的答复是:好事,怎么组织才好?有画家说:文子,受不了啦!全是来要画的。也有媒体的朋友直言:不能对艺术家进行道德勒索……

  艺术资源的分散和艺术老大意识,我认为是当下的痼疾。谁都想出头,谁都想把事办好。资源太分散的结果,就是艺术拧不成一股绳,各说各话。

  关于艺术NGO建设,我以为以下两点至关重要:

  首先,必须有常设的艺术NGO,作为民间组织,NGO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同时跟其他行业的NGO组织学习——管理必须科学化、企业化;人才是NGO的关键,必须招募德才兼备且能持续为之工作的人才,品牌建设至关重要。

  其次,艺术NGO应找到自己的模式和发展路径——筹资必须多渠道、多角度,尽量与政府和企业多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艺术NGO必须跟整个公民社会的建设同步,找到本土特点,拓展其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