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民族文化,振兴京剧事业,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的相机宣传和普及中国艺术的国粹——京剧;进一步提升广大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水平,提高市民文化修养和艺术欣赏水准,拟在第四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期间举办《走进京剧》专题摄影展。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京剧艺术节组委会群文部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局
上海市艺术摄影协会
上海东紫数码影像制作公司
二、作品内容
1、表现和反映第四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内容的摄影作品;
2、与京剧有关的其他摄影作品。
三、参赛对象
1、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动员其会员参加本次专题摄影展赛;
2、动员各文化馆系统的摄影干部鼓励其各自的摄影爱好者队伍积极参赛;
3、东紫数码影像制作公司下的摄影爱好者们积极的参与;
4、社会中凡热爱京剧艺术的摄影爱好者。
四、提供条件:
提供在中国京剧节中开幕布式等八项活动的日程安排和票务。
五、征集要求
1、征集通知下发即日起至12月9日止接受送样报名;
2、收7寸小样(传统与数码均可),勿装裱(组照以一幅计,装裱在10寸卡纸上),每个作者限送5件作品,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送交时须附送底片或光盘。入选放大作品放大费用由摄影大赛办公室承担,作品版权及参赛后放大的作品赛后归作者所拥有;
1、送样报名地点:凤阳路272号上海东紫数码影像制作公司;
2、每个作者在东紫数码影像制作公司制作本大赛摄影作品均收成本价。
3、活动简章详见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网站(www.shqzarts.com)
联系人:周佩荣 徐学强 电话:63279366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9日下午止接受送样报名
12月10日上午评选,下午扩放
12月12日下午布展
12月13日上午在人民广场5号门举行广场影展开幕式
12月15日下午结束。
六、奖项设置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优秀奖10名,
入围100名。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由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和上海东紫数码影像制作公司签章的证书。
七、评选办法
拟由本市著名摄影家、评论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八、宣传报道
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并踊跃地参加本次活动,拟通过《新民晚报》等平面媒体和《东方网》等网络平台加以宣传推广。
1、在《新民晚报》刊登征集广告;
2、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东方网》上展示;
3、将所有入选作品制作成精美像册,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得一本;
4、第四届中国京剧节的闭幕式中,所有的组委会委员均被赠送摄影展精美相册一本。
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