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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成风 工艺美术大师的山寨怪象

时间:2019/3/18 11:26:45  来源:新浪收藏

郑宝成作品

  近日,当代艺术圈曝光了叶帅的抄袭事件,一时之间引爆艺术圈,甚至引起了全社会的舆论,艺术的抄袭行为成为当下热议的话题。叶帅的事件尚属个案,而艺术行业的另一个领域——工艺美术界的抄袭甚至山寨之风更是有恃无恐,大行其道,其中不乏业内大师。

  3月1日,当代艺术家、雕塑家郑宝成的原创作品《富贵吉祥》侵权案经杭州互联网法院调查并调解,业内鼎鼎有名的工艺美术大师朱炳仁所属公司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判定侵权,向郑宝成支付侵权费用,并停止销售所有涉及作品《富贵吉祥》著作权的产品。

  《富贵吉祥》是郑宝成2012年的原创作品,其根据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象”与“祥”字谐音,赋予了吉祥的寓意和力量的象征,在象背上又雕刻有代表荣华富贵的浮雕牡丹图案,脱模铸造成型后经过细致打磨,最后再整体手工着色,一尊勤劳敦厚、聪明灵性、雍容华贵的铜雕大象呼之欲出,但又不乏简洁大方的现代风格。该作品于当月5月在苏州市版权局进行作品版权登记。

  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冠以朱炳仁大师的作品通过其自有品牌的线上渠道以及线下实体店里同时销售,同时参与各种线上拍卖。通过成熟的市场运营,现有市场保有量极大,作品价格也因其名气而节节攀升。2018年下半年,郑宝成之子郑豪杰无意中在胜乐典藏网看到被冠以朱炳仁“大师”原创作品《富贵吉象》公开高价拍卖。通过再三比对,此《富贵吉象》与其父亲郑宝成的《富贵吉祥》如出一辙,从整体外观到作品细节,几乎一模一样。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制作的山寨象较之郑宝成的原创象,只是抄袭了外表,显得呆滞无神,缺少了象内在的灵魂。坚决悍卫艺术原创作品的版权,随后委托律师起诉了朱炳仁的侵权行为。

  此次《富贵吉祥》侵权事件,这是对艺术原创精神的羞辱,也是对其自身艺术生命的消解和不自重。一方面在法律上无视知识产权的存在;另一方面在道德上更是不尊重艺术家的人格,强行占有了艺术家为创作此作品付出的努力和心血。虽然最近经法院调查并作出调解,责令朱炳仁对山寨他人作品作出象征性的赔偿,但鉴于工艺品雕塑制作的特殊性——可以无限量复制,所以不排除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场合可继续售卖作品的可能性。故此次“大象山寨事件”之赤裸裸、商业运作之急功近利,已然突破了和解的底线,朱炳仁必须向原创作者郑宝成公开道歉、并停止侵权。

  正如郑宝成近年来创作的以“灵魔同体”为题材的系列雕塑和绘画作品一样,每个人都是灵与魔共存的载体。你选择成为神灵或恶魔都来源于自己的价值判断。艺术作品是一个艺术家的经历、智慧和他双手的延伸,保护作品的原创知识产权说到底就是保护人本身,因为原创者的双手和他双手创造的财富其实跟他这个人是一体的,是一种自然权利的延伸。此次要求朱炳仁对《富贵吉象》的山寨行为公开道歉也是在大师遍地、价码升天、抄袭、山寨成风,直接把别人的作品据为己名,公然在拍卖场上众口喧腾售卖高价的工艺美术圈自我纠察升级的一个良好契机。祈祷中国艺术界万象更新,中国艺术家回到艺术原创的正途!

郑宝成

  郑宝成,男,温州市工艺美术大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会员,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木雕艺术专业委员会会员,主要作品有《开天阔地》、《三十六行系列》、《老伴》、《桃园三结义》等,于全国各艺术大展中展获大奖。作品《屈原》在2008年的春季拍卖会上拍的黄杨木雕现代作品的最高价。

  1998年参加首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博览会”获金奖。1999年获第二届民间艺术创作“百花奖”。2000年获温州市政府文艺创作“新星奖”。2001年参加“第二届西博会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展”获金奖。2002年获第三届民间艺术创作“百花奖”。2009年,摘得温州市文学艺术最高奖《金鹿奖》。

  郑宝成注重传统雕刻与时俱进,融入现代审美理念之中。他的作品不只是让人“耳目一新”,更是着眼凸显精气神,凭籍轻松随间,宛若天成的打造,达到一种以少胜多,以简搅胜的意境,而非靠穷工赎武吃老本,或靠看图识字讲故事。把活儿做绝、把特点做强,任凭放大解读空间来品味,是他最为值得强调的艺术考量和独领风骚之处,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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