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新闻 >滚动新闻> 正文

清德化窑青花“志在书中”盘

时间:2019/1/18 17:59:53  来源:石狮日报

  在谈及元、明、清的青花瓷器,许多文献、资料、图录、目录都以景德镇窑为主,评论其质精量大,官窑地位,本无可厚非。但对唐河南巩县窑青花、宋浙江产青花、元末云南玉溪窑、建永窑青花、明清德化窑等其他窑口的青花瓷,研究过少,往往以“质粗量少,日常民用器”等数笔带过,这对弄清楚我国青花瓷器的整体面貌来说,恐有顾此失彼之嫌。

  据笔者对青花瓷多年的研究,认为自元代开始景德镇窑的青花瓷生产,由于规模大,工艺技术先进,官办御窑地位,它的青花瓷的器型、造型、纹饰都具有代表性,而且对全国各大小瓷窑的产品产生过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造型风格、纹饰特征的演变出现相同或相似,但有个时间先后的问题,一般来说,距主窑中心区愈远,同一造型特征出现的时间愈晚,晚几年十几年都有可能。自元末开始,各地就已出现了仿制景德镇青花瓷器的瓷窑。较早的有云南玉溪窑、建永窑。明、清时期各地仿制青花瓷的窑口增多,仅福建省就有德化、永春、安溪、漳州、平和、邵武等诸窑仿制景德镇青花瓷器。但是,由于各窑使用的原料不同,烧造方法各异,又形成了各自特有的风格。

  关于德化窑的青花瓷器,在过去的文献记载中很少提及。福建德化窑是明、清有名的白瓷窑,历史上有“白建”之誉。有了优良的白瓷就能生产出各种上好的彩瓷,所以德化窑产青花瓷是顺理成章的事。德

  化窑生产青花瓷的时间大约始于明代中晚期,盛于清代。上海博物馆所藏德化窑白釉辅首瓶带有“明朝天启肆年岁次甲子秋吉日赛谢”的青花题字,应是明德化窑青花瓷稀有的纪年器。清代德化窑的生产在明代

  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已发现的清代窑址就有一百多处。清代外销瓷中就有德化青花器,特别在南洋一带时有发现,在南海沉船中大量发现,而德化的窑址发掘资料

  也充分说明,德化青花瓷在清

  初就已进入兴盛时期,在民间的日用器具和外销出口瓷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清代德化窑青花瓷与景德镇同期青花瓷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和自己独特的风格,其鉴别要点如下:

  1、胎釉:德化窑青花瓷的胎釉为传统德化窑白瓷的胎釉,胎质致密细腻,洁白晶莹;色泽光润明亮,乳白如凝脂;胎体较厚,但在灯光或日光下,却能映见指影,釉层的色泽稍稍泛青,肥厚而滋润。青花色泽蓝中泛灰,有疵点,略有晕散。

  2、器型:从常见的一些传世品和出土物可以看到,器型十分丰富,有碗、盘、杯、碟、瓶、炉、盂、砚、尊、花觚等众多的民间日用器皿和少量陈设瓷,大多造型浑圆古朴,比较传统。

  3、纹饰:纹饰图案十分丰富,有山水、动物、花卉植物、人物故事、佛教图案等,比较传统。最具德化窑青花瓷独特风格的有两点:一是较多以诗文题词来装饰,如见有“月中丹桂连根拔,不许旁人折半枝”,“雪白山上高士卧,月阴化下玉人来”,“志在书中”等等,二是较多窑业作坊、业主商号款识。所见有:美玉、胜玉、瑞玉、山玉、同玉、和玉、吉玉、如玉、福兴、珍兴、长兴、美兴、宝兴、和兴、顺兴、新珍、合珍、全珍、和美等等。表现出德化临近东南沿海,受资本主义经济影响较大,因而具有强烈的商品经济(广告、品牌)意识,这是它先进于景德镇及其他内地瓷窑的地方。

  4、款铭:明、清两代民窑青花瓷器的古语款中,较多地反映了“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儒学观点,从传世品及出土物中常常见到:“状元及第”(明万历、崇祯)、“三元及第”(明万历)、“金榜题名”(明崇祯)、“五子登科”(清中晚期);而“志在书中”的款铭则是清代德化窑最具特色的铭文之一,深刻折射出古代闽南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理念。

  笔者的古陶瓷研究陈列工作室“富屯宝斋”,收藏有一清代德化窑青花“志在书中”铭文盘,口有冲(见图)。该盘口径15.8、高3.2、足径7.6厘米,盘内外及圈足内均施满淡淡青白色的釉,釉层肥厚而滋润。胎体厚重,胎质致密细腻,胎厚但透明见光,在日光和灯光下,能见反面指影(景德镇等其他窑口青花瓷在同等厚胎下不透光,不见指影),这是由于瓷胎中氧化硅含量较高,烧成后玻璃相对较多,因而透光度十分良好所致,这是同期国内任何其他窑口青花瓷所不能比拟的,也是明、清两代德化窑青花瓷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该盘内青花绘画有一文人学子正在窗口读书,左侧草书“志在书中”四字,青花蓝中偏灰,略有晕散,见疵点。盘外壁绘有对称的三个变形“生”字,圈足微外撇,足端无釉,修得滚圆,呈“泥鳅背”;圈足内满釉,青花料绘双圈,双圈中竖写草书“和美”二字。据笔者多年所见,清德化窑青花“志在书中”盘有大小不等的规格,盘内绘画风格略有不同,但绘画主题及草书“志在书中”基本一致,应为清代德化窑青花瓷盘的标准器之一。

版权与免责声明: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版权归原网站及作者所有;本站发表之图文,均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大众鉴赏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或不良信息内容,请您告知(电话:17712620144,QQ:476944718,邮件:476944718@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