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张行谈设计:形式与意图的平衡

  形式与意图在同一高度的平衡
  前提A:我并非是要期望用"平衡"一词来解释或定义所有的审美问题,只是就"平衡"这一概念阐述我个人对于"设计审美"的一些认识,它没有权威性,也不具备指导意义,纯属学术交流,别无它意,请勿对号入座。
  前提B:这里的审美仅仅止于在"设计"这一领域里的探讨,请勿将其理解成一种广义的"美",否则,讨论将毫无意义。
    
  关键语:
  * 美是很主观的东西,观察的立场会影响到对它的评价。
  * 视觉的"极致美"是令人敬畏的,它是珍贵而且稀有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越美的东西其商用价值越高,反之,如果需要得到更美的东西,则需要以更多的付出来交换——包换金钱!当然,可能我说的是更多的是一种"美观"吧。
    
  设计的审美并不纯粹、也无法纯粹,需要兼顾多方,在客观立场与个人喜好之间,我们摇摆不定。在平面设计的概念上,有一条早已存在的鸿沟——商业设计和艺术设计,由于两者都有各自成熟的价值体系和表达语境,因此在审美趣味上已经不可能再将两者进行并置欣赏,或用同一价值标准进行评判。某种程度上来说,平面设计所包含的两个貌合神离的孪生兄弟早已水为不容,根本上来说,这两者除了使用同样的"视觉语言"来实现设计意图外,其它地方没有什么共通点,没有共同的表达语境,没有共通的设计出发点和目标,没有共通的价值标准,艺术设计很主观,它更像绘画的工业化、数码化、技术化变种,与绘画倒是有很多情投意合之处,商业设计则更象营销工具的一种特殊表达形式。
    
  那么,是否可以把商业作品天生就已包含的"商业目的"和"表达语境"的属性尽数剥离而单独对其形式美进行评判呢?
  答案是否定的。就如同一件艺术作品,当我们把作品背后的观念、意味尽数剥离后,面对的只是一件没有灵魂的躯壳,这种情形下谈及"沟通"和"影响"是毫无意义的。我不相信一个不知道梵高是谁的人家里挂着一幅《向日葵》能对他产生多大"艺术"震憾力,艺术脱离其表达语境和展现氛围时,其力量是值得怀疑的。
    
  商业设计同样有它特定的表达语境,它希望传播对象产生具体的行为以回应其表达的目的,它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向特定的人传达特定的信息,听起来,这更象一个计划,的确,商业设计就是一个营销计划。那么,做为商业设计师,我们是否需要对它进行一种价值取向的探索、让我们重回已慢慢远离、渐渐模糊的审美航标?为何总要把商业设计委身于"艺术"与"商业"结合地带的尴尬境地?当我们面临的客观事实和理想境地似乎永远都不可能重叠时,"美"这个广义概念是否真的可以用来作为丈量商业设计的唯一或者说最重要的标准?它能否更加"确切"和"客观",凡此种种问题,都是我几度坚持,几度过迷惑,几度反思的原因。
    
  这里,我想先说明我对于"美"的一个观点(不是对其下定义,只是另一个角度探讨),我个人认为真正的视觉"美"是令人敬畏的,它是珍贵和稀有的,当我们说某个作品"很美"时,它所代表的是"极致"的,很难超越的,它令我们产生膜拜感,它暗示这是特例,不是常态 ,同时,美的概念很宽泛,可能有人认为血腥是种美,可我本人却很反感,这说明的问题就是我们没有办法从主观上来说探讨"美"的标准,这种主观的个人偏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审美立场,无法真正意义上促进彼此的交流学习,这时候,我觉得需要建立一种共通的东西,便于我们在同样的设计语境下的交流、创作、思考。
    
  我认为,设计的美是一种经过各种手段平衡之后的美观,更确切地说,是形式和意图在多方酝酿、平衡、取舍之后产生的。为了更好地说明我的意思,我做了一张平衡图:


 
  如上图,当三者的关系趋于稳定时,设计的平衡之美才能呈现出来,我所说的平衡之美不是"美观"的外观形式,而是"美满"的内部因果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平衡结构之下,其设计成果并非由设计师来完全控制,它受策略的指引、受内容的影响、受目标的限制,这种复杂关系整体构成设计的表达语境,在这里,设计是受限的!在这样的表达语境下,设计能否具有视觉突破性,表达是否极致是看"目标"是否提出需要,而不是"我"此时是否有"表达欲望"与"表达能力",在中国,设计师受到的视觉熏陶大多来自"大师"或"设计作品集",我们在生活中不能感受到太多的设计,在中国,要看到好的设计是需要付出金钱的,买书要钱,看展览要钱,听讲座要钱,参个赛也要钱,去参加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