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拍卖公司参与造假卖文物

时间:2007-2-9文章作者:陈履生

 


陈履生


一直以来,关于拍卖公司的罪恶,政府有关部门好像是视之不见,听而不闻,因此,坊间的传言和议论较多,不外乎真真假假和乱七八糟的事情——有鱼目混珠的,也有浑水摸鱼的。近十年来,拍卖业带动了中国的艺术市场,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拍卖业也带动了中国的造假产业,而后者的成果远比前者显著,且支撑着前者的发展。1月30日,政府的有关部门终于有了个说法,在“北京市2006年文物拍卖工作总结会”上,北京市文物局领导通报了有关的情况:2006年,全市的71家拍卖企业中有57家公司开展了文物拍卖业务,全年共举办了拍卖会159场,比2005年多22场。文物艺术品的全年总拍卖量达到89939件(套),其中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为50366件(套),占整个文物艺术品拍卖量的56%。2006年(总成交额为81.08亿元)比2005年的91.6亿元总交易额减少了10亿元(上海的总成交额也减少了7.93亿元),这主要是因为字画价格回落造成的。


这些具体的数字是发人深省的。在常住人口不到1500万的北京,一年就有57家拍卖公司开展了文物拍卖业务,而159场中有近9万件(套)的拍卖量,是说明这个文明古国拥有大量的民间文物遗存,还是说明其他一些问题?再看看电视上的“鉴宝”,各报一哄而起的“收藏版”,媒体以娱乐化的方式使艺术品收藏成为一种全面的兴趣,而这一兴趣的指向不是怡养性情,而是对财富的一种追求,所以,这一兴趣类似于当年的全民炒股一样。拍卖公司、拍卖会、拍卖品的数量之多,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发生在席卷全国的进行文化革命“破四旧”的国度。人们常说“文革”对于文化和文物的破坏是灾难性的、毁灭性的,至少这个国家现在有几亿人是亲眼目睹的。经历那么严重的破坏,现在又哪来那么多的文物呢?真是难以想象。


所以,在上述的会议上引述了北京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2006年共查处了19家拍卖企业违法违规的问题,而拍卖公司“主动或被动地参与造假欺骗”则是比较普遍的违规现象之一,这是政府的有关部门向公众透露的一点信息。当然,查到的是少数,没有查到的是多数,这是一般的规律。拍卖公司“主动或被动地参与造假欺骗”是非常可怕的。公众对于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的拍卖公司给与了基本的信任,这种信任是以政府的公信度为基础的。因此,对于许多人来说,到拍卖公司买艺术品就好像到百货公司买商品一样,是有基本的信任为前提的。如果说,一家百货公司告知公众,本店商品不管真假,买真得真,买假得假,概不负责,恐怕这家商店是难以存在的。而现在拍卖公司祭起了“不保真”的旗帜,且所向披靡,而这个行业又确实如政府有关部门所说的“主动或被动地参与造假欺骗”,公众奈何?对此,政府的有关部门有没有相关的对策?显然,这是比公布一些数字更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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