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假者付出经济的代价

时间:2006-11-24文章作者:陈履生

 


陈履生


 


说一首诗卖出80万元,可能鬼都不相信,然而,正好像人咬狗能够成为新闻的道理一样,“一首诗卖出80万元”作为新闻还是有破天荒的意义。如果没有这样的新闻,那么,现今不计其数的报刊和网站如何存活,这也是当今八卦新闻横行天下的一个缩影。当然,也有闲人提出来质疑。这还用质疑吗?正像人们心里所想的一样,没有几天的功夫,新的新闻出来了,说是“抵80万债”,这就基本上接近了“真相”,至少可以说不是“卖出80万”。而关于两者之间“抵债”的事情又有谁能说得清?总之,无关乎诗的价值,也影响不到当代诗的行情。倒使人们可以嘲笑那些写新闻的人的基本的认知水准,而那位诗人也应该有点后怕,难道不怕税务局的来收个人所得税?而这正是一首关于法律的22行诗。


说一幅画卖出上千万,现在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即使是一位当代的中年画家的画卖出上千万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在最近的拍卖高峰期,已经爆出了这样的新闻。现在的拍卖公司已经成为制造新闻的场所,许多人围绕着它制造着一个又一个的新闻,不断地打破纪录和创造纪录,在一种相互关联中为人们的饭余茶后添加新的谈资。因此,也就有了与之相关的“泡沫”和“假拍”的评论以及指责。拍卖之大乱是看得见的事实,人们像看待癌症一样看待今天的拍卖之乱,普遍认为是难以管和治。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审批成立拍卖公司的机构,就没有管理拍卖公司的部门?如同只管生孩子、不管教孩子一样,这是中国伦理中的最基本的忌讳。


就说这个假拍,屡见报端,如2004年12月26日在沈阳的一拍卖会上,清代陆远的《岁朝喜庆图》被急剧抬升至3600万元,成为“天下第一拍”,后被揭露为卖家和买家是同一人。2006年7月29日的北京一拍卖会上,傅抱石的《雨花台颂》以4620万元成交,买家为深圳某钻石公司的总经理,后经有心人在工商部门查证,深圳并没有此公司,而与此画来源有关系的新疆却有与该公司名称相同的公司,因此,人们又怀疑到拍卖的真实性。而所有的这些指认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值得留心的是,前几年,拍卖公司对于高价拍品的买家都是守口如瓶,卖家好像也是相当低调,不愿现身。最近,拍卖会刚一结束,卖家就已现身在媒体上,并且是侃侃而谈,这有可能是在说明一种真实性。


假拍本来是违背行业操守和法规的问题,应该严肃处理,可是,现在蔓延成灾而管理部门却袖手旁观。实际上,根治假拍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只要从税收上入手,让吹牛也上税,使假拍者付出经济的代价。以一千万的落槌价为例,拍卖公司得200万佣金,国家先收拍卖公司的百分之五点几的营业税,这就是10余万;再收卖家应缴纳的百分之三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30万,而后还可以收拍卖公司纯利33%的所得税。那么,这一假拍的成本至少应该在40万以上。如此,即使不能遏止假拍,国家能够增加税收也比现在无为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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