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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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美术馆?谁之美术馆?

时间:2010-8-21 16:31:48文章作者:原志阳
当今,随着中国当代艺术的兴起、发展,各种所谓的民营美术馆、艺术馆瞬间林立,在国内刮起了一阵美术馆潮。当然,美术馆的兴起和增多对于我们这么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有着极大的正面需求,但由于其在短时间内迅速兴起且数量众多,故而也引发了众多缺陷和问题。诸如很多所谓的美术馆不管功能是否完善,似乎只要挂起“美术馆”的牌子,便俨然是“真正的”美术馆了。更有在专业人士看来,连画廊都称不上的一些艺术商店(不论其面积大小,功能多少)也以“美术馆”自居。除去此类“艺术商店”外,在北京的798艺术区里还出现了一些以国家和地区的名称命名的美术馆,如以朝鲜、我国香港等命名的美术馆,由于自身功能、馆内软硬件不足等原因,也是徒有虚名。与此类“美术馆”相比,国外的很多艺术机构、画廊相对来说则要规范和专业得多。就北京798艺术区而言,佩斯画廊、尤伦斯艺术中心、伊比利亚艺术中心等艺术空间的命名和自身功能并无矛盾与不妥之处,且它们在专业度、场馆开放性以及展览品质上绝不输于国内的专业美术馆。与此同时,观国内如此之多的所谓美术馆,也使得我们无法断定其制造者的目的与意义何在。他们是进行艺术品买卖与艺术投资,是运用资本进行自我艺术包装,还是欲玩弄艺术,从而制造出一个个怪胎美术馆来扰乱艺术,愚弄大众?面对诸多混乱的美术馆现象,弄清楚何为美术馆就显得尤为必要。单就“美术馆”一词而言,它意指用于艺术品展示且为公众提供视觉需求的展览场所,并在艺术品收藏和学术研究上需有一定的建树。“美术馆”一词于20世纪之初被翻译过来,其在英、法、德文中通用Museum,而Museum则来源于希腊文Meusion(缪斯)一词,意为一个专门为供奉古希腊神话中掌管诗歌、绘画等9个不同艺术门类的女神的场所,这也是其“公共性”的首次体现。与国内不同,国外通常称美术馆为博物馆。观西方美术馆史可知,近现代博物馆的兴起主要得益于西方诸大家族之收藏。如,意大利的乌菲齐博物馆便是在美第奇家族的收藏的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在美第奇家族居住在佛罗伦萨的几百年里,他们收藏了大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包括达·芬奇、拉斐尔、米开朗基罗、提香等艺术家的作品,之后这些人物都成了世界上公认的大师。作为欧洲第一个现代化的博物馆,乌菲齐博物馆拥有40多个展厅,藏品数多达10万余件,且多数为绘画艺术品。作为有数百年发展历史的乌菲齐博物馆,他拥有的藏品数量、学术价值、展厅专业度、展馆的开放性以及参与欧洲艺术史发展进程的影响力,使得我们无需质疑它的国际专业美术馆地位。同样,作为时下诸多伴随艺术发展与演绎的中国当代美术馆,不仅在学术收藏上要有助于学术推进,在其他方面也应具有作为美术馆的特定诉求。如在功能上,美术馆要求具有学术展览、学术研究以及学术收藏等最为基本的功能。在馆内设置上,其要求包括学术委员会、学术中心、展览中心、展藏中心、宣传中心、拓展中心等部门。在场馆要求上,包括展厅、图书室等核心场馆,其中,展厅的大小、高度等硬件要求也需依据美术馆本身的定位而进行自我选定和设计。当然,这些所谓的学术软件和场馆硬件也只是其可以被称作为美术馆的少量前提条件。此外,有一点是极为重要的,即美术馆的公共性,这是所有美术馆都必须拥有的,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然而,国内现有的诸多美术馆,如若以此作为准则,则只能不言自输了。其实,美术馆作为一个人类精神场的公共空间,它的“公共性”在其源发之初便以严肃的神性标准给予界定。作为一个展示人类精神文化的场所,不仅不应设置门槛,相反,更应敞开大门,笑迎公众。以收取“门票”类的方式来阻截公众享受艺术的权利是不可取的行为。尽管很多“馆员”会以“非营利”之词来自我释义,维护其美术馆的形象,或以“场馆维护”之类的言辞作为其收取费用的“合法性”理由,但“馆员”们为何不在展览进行之前,便将经费中的“门票”性费用赢取从草稿、文件中割除,以此扼杀掉以榨取他者合法性视觉需求而换来“牛奶”与“面包”的谋策与手段?当然,作为现实中美术馆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对其进行揭示之权利,作为人类精神承载的空间,我们也可以对其进行完美性想象与实体性建构。毕竟,还是有部分美术馆作为一个展示时代文艺前沿的空间产物,其在给予人类视觉审美、精神孕育、文化反省等方面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与地位。与国有美术馆相比,由于非体制内美术馆不受太多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管制与限定,故而它可以更多地展示时代精神前沿的事物。然而,除去此类民营类美术馆的艺术作为与优势特征之外,在这个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即使作为一个可以触摸人类精神的公共性美术馆,它也无法避免市场的干预和影响。面对这样一条无形的市场锁链,也许怎样将学术性升级、将精神场所纯化才是当代所有美术馆人急需思考的问题。当然作为一个展示视觉艺术的场馆,美术馆功能及其限定性的语义势必会被不断演绎与扩展,同时在演绎路上亦会面对更多的锁链与挑战。但不管如何发展,有一条是极为坚定的,即它面向公众的公共属性,在这一点上,从它由个人收藏的怀抱中走出来之时便已成为不可篡改的法则。试问,对于一个承载人类视觉文化、精神思想的场所,它到底应该归属于谁?答案是肯定的,它始终是属于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