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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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赞助、赞助人与赞助机构(1)

时间:文章作者:郑胜天
"当你们拿出自己的财产时,你们的施与微不足道。你们奉献自己时,才是真正的施与。"--纪伯伦在美国和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艺术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仰赖于社会的赞助,而非政府的拨款。这一方面是由于艺术创作本身的特性所造成的。因为用公费来支持极具个人特色、甚至有争议性的艺术作品难度很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欧美国家中确实有大量私人赞助机构和资源的存在,使艺术家有可扣之门。人们习惯把慈善赞助事业看做是西方经济和社会结构的重要支柱之一,称之谓"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或"非盈利部门"(NonprofitSector),与公共事业(PublicSector)和私人企业(PrivateSector)三者并列。美国的非盈利慈善机构最为发达,现在已达到一千六百万个,其资产和预算都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比例。慈善事业在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济贫救灾、以及争取社会平等进步等各方面所起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大,而且是无法取代的。而各种形式的艺术机构和艺术活动,几乎主要是依靠各类基金会的支持。长期以来,社会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传统和共识,就是要将一部分已经分配到私人手中的财富再回馈给社会。这被认为是一个现代社会公民应当、甚至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华人社会也有乐善好施的传统。但是许多人对于慈善事业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和地位还不太熟悉。我觉得这与我们的文化背景有关。比如,在英文中有"Philanthropy"这个专用名词。中文翻译成"慈善事业"就不能说十分贴切。"慈"在汉语中原指父母之爱,《左传》中说:"父慈子孝";善是友好的意思,所谓"在亲众而善邻"。总之,都是来自传统的人伦观念,著眼于人际关系。而"Philanthropy"的语源则不同。它来自希腊文,是指一种"Affectionformankind"或"loveformankind",即对人类的爱心,以及出于这种对人类之爱的捐赠行为。因此,"Philanthropy"应该说是比中文的"慈善事业"更广阔、更宏大的一个概念。所以,中文对捐赠的人叫"施主"或"善长",都有自上而下恩赐的意思;而英文却称为"Donor",强调的是平等的给予(give),或个体对整体的贡献(contribute)。这里有很微妙的观念上的差别。约翰·洛克菲勒(JohnD.Rockfeller)是美国第一大慈善家。但是他为人一点都不慈善。不仅做生意心狠手辣,而且对亲人也冷漠寡情。可是他坚信把自己赚来的钱用于公益事业是自己的义务。他说过:"我相信,我赚钱的能力是上帝的赐予……。我的责任就是赚钱,不断地赚更多的钱,并根据我的良心的指令,用这些钱财来为我的同胞谋福利。"洛克菲勒对单纯的施恩散财、援困救弱并不太热衷,他却以企业家的精明和踏实一生建树了许多公共医疗卫生和教育机构,不但规模巨大,而且质量很高。著名的北京协和医院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后代也继承了老洛克菲勒的遗志。他们倡建的亚洲文化委员会(AsianCulturalCouncil)是另一个我们熟悉的机构。近二十年来,ACC资助了许多有才能的中国艺术家到国外学习和考察。为他们登上国际艺坛助了一臂之力。美国研究慈善事业的专家瓦德玛·尼尔逊(WaldmarNielsen)认为:"就慈善事业的规模及其对美国乃至全世界人类福利的影响而言,直到如今,没有一个捐赠者的成就能够与洛克菲勒相比。"另一位大慈善家安德鲁·卡内基(AndrewCarnegie)更创立了他的关于慈善捐赠的一个独特的理论:他认为富人的财产不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应当把到手的利润盈余看作是社会放在个人手中的一种"信托基金"(trustfund),他们的义务就是要以自己认为最有效的方式去管理使用这些资源,为公众谋取最大的利益。他尤其相信教育和文化可以改造拯救人类。卡内基的乌托邦式的财富观和文化观促使他建立了许多至今仍在运行的公益和文教事业,包括匹兹堡卡内基国际艺术展。这是世界上仅次于威尼斯双年展的第二个资格最老的展览,1986年在匹兹堡公共图书馆举行首展,到1999年已经举行了53届。艺术展从十九世纪起就是美国最国际化的展览会。我们熟悉的俄国画家尼古拉·费申就是在1910年卡内基大展中初露头角的。卡内基国际艺术展当初创办时是年展,延用巴黎沙龙的模式,以架上绘画与雕塑为主。现在每三年举行一次。在一百多年中,它记录和展现了世界艺术潮流的巨大转变。洛克菲勒和卡内基的这些主张不论是出自宗教信仰或是社会理念,都没有把捐赠行为只看成是个人的品格修养,或是对社会聊胜于无的小恩小惠;而是把它当作社会财富分配使用环节的一个必不可缺的重要方式。其实,中国古代也有一些类似的说法,例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思想,和上述的理论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今天华人世界的产业和经济力量已经在世界上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华人的慈善事业也有待于用现代公民社会的观念来重新审视和改造。而最为重要的第一步,我觉得首先是要出现一批有远见、有严肃的事业精神的捐赠者。他们对自身义务和责任的认识将决定华人慈善机构的未来。上文提到的尼尔逊是我多年的老友。他早年就参加福特基金会工作,担任过许多大基金会的顾问,并作为基金会界的观察家,在美国《慈善业记事报》上主持一个直言不讳的专栏。他还出版过许多专著,如《大基金会》、《黄金捐赠者:大基金会的最新剖析》和《面临危机的事业》等。几年前,笔者由于当时从事基金会工作的切身需要,曾将他1990年代所写的《美国慈善事业内幕--大捐赠者的传奇》译成中文,由台湾典藏出版社在2001年出版。他在该书中对于捐赠者的作用提出了非常精辟的见解。他写道:"基金会始於某一个人——它的捐赠者。这位人士的慈善行为是一切之源,其它结果——无论是好是坏或平平——皆随之而来。开始时捐赠者控制一切。他们出钱,提出基金会的目的(清楚或空洞、宽阔或狭窄);决定活动的范围、机构的形态(捐款或执行)、寿命(有限或无限)、选择董事会成员、是否让家庭成员介入;以及制定基金会的风格(积极活跃或消极被动、大胆创新或循规蹈矩)和行事标准(保守或改革)等等。基金会一开始差不多必然会反映出捐赠者本人最显著的优缺点。在大多数情况下,捐赠者是基金会成败的主要因素:好的捐赠者会有好的慈善事业;无能或中庸的捐赠者就会有无能或中庸的慈善事业;而少数腐败的捐赠者也会带来腐败的慈善事业。"尼尔逊认为:捐赠者是每个慈善机构人事的核心和起点,美国正在经历著空前的财富转移的巨大浪潮,因而,在目前,研究捐赠者的行为,它的存在环境及其复杂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近十年来,华人地区也开始出现以赞助艺术事业为目标的私人基金会或非盈利的机构,如美术馆、艺术中心等,这是十分令人鼓舞的现象。它们对华人当代艺术的发展已经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遗憾的是,它们在整个社会艺术产业中所占的比例还比较小,而且相当比例的这类机构往往只是昙花一现,不能健全持久地存在和运行。这就迫使我们更有必要来探讨捐赠者的行为、观念和它们建立的慈善机构的素质问题。与西方的经验相比较,亚洲、包括中国的现代慈善事业应当说刚刚起步。尤其是基金会这种形式还处於实验阶段。美国的"非盈利部门研究基金(NSRF)"是著名的咨询和教育机构"阿斯平研究院"在1991年设立的一个部门。不久前NSRF曾出资赞助了一个两年的研究项目,对亚洲七个地区: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日本、蒙古和南北朝鲜的一些慈善机构作了考察。他们的考察报告认为:中国目前多数的基金会还是政府政策的一种工具。在日本和韩国,基金会多为企业所设,与商业的发展利益有很密切的关系。只有在台湾和香港,才有一些私人建立的基金会。但是它们的活动往往又只反映了赞助者个人的选择。并不都能为公共政策服务。这个报告证实了亚洲不少基金会还不健全成熟的原因。怎样才能保证基金会和慈善机构不只是富人一时心血来潮或善心大发的产物,而成为公众可以信赖并造福社会的事业呢?我觉得亚洲国家仍然可以借鉴欧美这方面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阿斯平研究院在1997年还设立了一个"非盈利部门政策小组(NSSG)",它的成员包括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长赵小兰(ElaineL.Chao)、福特基金会副总裁加伯曼(BarryGaberman)、纽约州众议员阮格尔(CharlesRangel)等许多政、商、学界和媒体的重要人士。最近他们在一项关于"基金会的责任和效益"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在过去15年中,美国的非盈利部门和政府、企业一样都面对著社会和政治面貌的急剧变化。这些变化包括人种和文化的多元化;科技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政府职能的减弱;市场的全球化;各个领域中的商业化渗入以及极为不稳定的经济等。这些变化既给非盈利部门带来机会,例如来自科技产业的非常可观的新资源,以及非盈利机构与企业合作的可能性等;但同时也对它提出了严重的挑战:许多具有盈利目的的竞争者进入了传统的非盈利领域,因而造成一种商业压力,可能会威胁到非盈利部门对公众利益的专注。为此,这个研究机构也提出了非盈利机构当前必须重新审视的几个重要问题:什么是非盈利机构的独特贡献?非盈利机构的哪些传统功能需要保持?它应当起到哪些新的作用?非盈利机构的优势和弱势在哪里?怎样鼓励这些变革的推行?去年一月,NSSG在洛克菲勒兄弟基金的赞助下,以"基金会的责任和效益"为题,在纽约州举行了三天的研讨会。讨论者们提出了以下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