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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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古代刑法制度的西周刖人守门鼎

时间:2021/2/21 文章来源:收藏快报 王英辉/陕西宝鸡


  寒冬时节,三五好友相约,围坐一起,热气腾腾地吃一顿涮煮大餐,真是无比惬意之快事。面对着餐桌上“咕嘟嘟”翻滚着的火锅,心中不由得闪出一个疑问:“这既简单且热闹的吃法,究竟源自何时?”

  40多年前出土的一件珍贵文物,给了我们最直观的答案。

  那是1974年12月,冬日的某一天,位于陕西宝鸡茹家庄的黄土台塬上,村民正在广袤的田地间耕作,突然脚下的农具刨出了一个土坑。在西府原野间,这样的经历并不鲜见,刚开始谁也没在意夹杂在土坑泥土中大量散乱的马骨,牲畜死亡后,就近埋葬在黄土里,也是常有的事。但在后续不间断的劳动过程中,坚硬的锄头碰撞到了东西,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响音,村民们接二连三地攫出了一堆“铜疙瘩”。一时间,聚拢过来的村民围着出土的东西端详起来,当即便有人向文物部门汇报了这一最新发现。考古工作者经过科学发掘,最终有了更大的收获,此处乃系西周昭王瑕至穆王满之间的两处墓葬,其中1号墓墓主为伯,2号墓墓主为井姬。

  而上述那件镂刻有精美纹饰且绿锈斑斑的东西——刖人守门鼎,便出土于1号伯的墓葬。

  整座鼎身通高18.7厘米,重4.3千克,整体呈长方体,造型极具美感,别致奇巧,以立体繁缛雕塑装饰为主,盖虽有残,但上饰窃曲纹清晰流畅,四角端部各有一小鸟,活灵活现。器身四角各铸有一个立体卷尾龙,怒目圆睁,咧嘴回望,作攀登状,卷尾屈身,力道十足,神态鲜活。炉身底部四角有四个扁条形足,足上端各饰有一只袋鼠形兽首,双目突出,双耳耸起,栩栩如生,憨萌可爱。

  刖人守门鼎分为上下两层,上层用来盛放食物,下层则专门放置炭火燃料,两侧分别设有小窗,门由正面打开,底部的小孔和背面窃曲纹镂孔可谓匠心独具,便于通风助燃散烟,炉盘可以盛放炭火不断加热,使得鼎内食物保持一定的温度,火愈烈,则温度愈高。可以想象一下,先民将狩猎得来的肉块搁于鼎盘,加水烹煮,下面不断添加炭火,沸水中的肉瞬间便会熟透,这就是不折不扣的三千年前的火锅了。且构造和原理与今天的炭火火锅相比,美术工艺及精良程度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为一件形似当代火锅的文物,其不仅是一件实用器具,也是我国古代刑法的一件重要物证。最引人注目的是炉体正面右门上站立着一位束发裸体,惨缺左足的男性奴隶。其脚被砍掉,属于当时的一种刑罚——刖(yuè),又称剕(fèi)刑,是中国古代酷刑之一,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

  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正常站立,极尽屈辱苟且偷生。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孙膑正是遭受此刑后,才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的。而刖刑,则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鼎上侧身屈膝跪坐在门边作守门状,这是西周刖刑的真实写照,与史书记载的刖者守门相符,证实了《周礼·秋官》记载:“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

  守门的刖人,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奴隶社会底层人惨痛的生存状态,也从侧面揭示了青铜鼎不单是礼器,还是统治者维护纲纪、昭明刑罚载体的根本面目,将法律内容以直白的画面展示出来,更能起到教化平民大众和震慑奴隶们的作用,所以说,它更是今天的人们研究西周社会面貌和刑罚制度的重要佐证。

  但是作为欣赏与实用价值并重的一件青铜器,刖人守门鼎无疑是遥远时代里劳动人民智慧结晶在文物上的具体呈现,更是舌尖上的美食——火锅最古老的标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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