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标上的包拯河南开封卷烟厂出品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包公”烟标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人称“包公”。因曾任龙图阁直学士、天章阁待制,故有“包龙图”与“包待制”之称。他不攀附权贵,为人廉洁公正,故有“包青天”之名。《宋史?包拯传》有相关记载:“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河南温县卷烟厂出品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包公”烟标 上世纪七十年代,河南开封、温县卷烟厂分别出品了“包公”(如图)烟标,主副版图案均为包公戏剧脸谱形象。此后的八十年代,该厂又出品了“包龙图”烟标,其副版印有“公正廉明 铁面无私”字样;该卷烟厂还出品过十枚套“宋城”烟标,其中“州桥明月”一枚,副版为包拯身穿官服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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